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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局弘扬“店小二”精神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 日期:2020-09-15

  今年以来,市公路局弘扬“店小二”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新时代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

  简化手续,审批提速。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现行公路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该局及时编写了涉路许可事项清单,梳理了行政许可(路政)岗位职责、办理程序,并进行了公示,为公众提供精简规范、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办理服务;厘清权责清单,核准简政放权事项 。目前,该中心保留国省干线公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大项,除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期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外,其余行政许可期限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同时,按照许可事项,明确许可登记、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核查、审核、审批的权限。杜绝无许可权限的部门做出越权许可,无单位负责人审批等现象,切实做到高效、规范、利企、便民,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完成了与省、市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并将9大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行政确认事项的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和受理条件全部录入政务服务网,全面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窗受理、一次办理、一网通办”。

  统一标准,规范治超。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和《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统一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明确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确保标准统一,坚决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的行为。

  强化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家系列治超新政新规和我市治超方案要求,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涉嫌违法车辆的称重检测以及违法车辆的监督卸载等职责;主动公示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机制和当事人权利等信息,按照联合执法“十不准”纪律、〈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治超站点日常联合治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查找联合执法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元至 8月份无一起举报公路”三乱“行为;各治超站点全力做好检测设施的维护,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对引导到站的货运车辆科学检测认定,对违法超限车辆监督卸载完全消除违法行为,填制〈称重和卸载单〉交由或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处罚,同时录取超限车辆、驾驶员、源头单位等信息,向运管部门抄报。加强对卸载货物的保管,严格按照〈湖北省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当事人签订〈货物保管协议〉,注明货物种类、数量、免费保管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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