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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运管处召开第二季度安全工作例会安排部署清明节道路运输工作

信息来源: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1-04-02

   4月1日,鄂州市运管处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例会,安排部署清明节道路运输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处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陶胜利主持。

  市运管处主任胡浩在会上强调:一是要科学研判,加强运输组织。各所要根据清明节期间旅客出行时段地域等特点,加强运输组织管理,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及时增减班次,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对于一些重点客运班线,加密车辆班次,如葛店线、太和线等,满足旅客清明节祭祀出行需求。在做好运力保障工作的前提下,要高度重视雨水极端天气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应对措施,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不滞留。 

  二是要因企施策,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运输企业,在清明节期间暨第二季度时间,迅速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逐线、逐车进行排查,加大对各类违章行为的处理力度,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保持监控系统装置正常使用,建立和完善好车辆维护制度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标准,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符合技术要求。 

  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第二季度要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现场抽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参加假日运输的长途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冷链物流运输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车辆和从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要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进一步强化动态监控,充分利用4G动态监控系统对辖区客运车辆进行监控,加大对未开具包车单但有行驶轨迹、实际行驶轨迹与包车单线路不一致、客运班车未按许可线路行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要坚持防疫,提高服务质量。我国目前新冠病例每天都有新增的,一定要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不放松,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一方面号召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及时接种疫苗,尽早形成群体免疫;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防疫措施,切实做好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司乘人员佩戴口罩、扫码乘车及宣传引导工作。要倡导安全便捷运输服务,充分利用微信售票和自助取票等手段,提高旅客购票的便利性,提倡“无接触式”购票、乘车服务。针对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持纸质健康证明登记后进站乘车。严格管控发往风险等级疫区的省际包车。 

  五是要上下联动,保持信息畅通。各所要组织召开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假期路面巡查、安全监管、处置保障、值班值守等工作展开详尽周密的部署,并坚持24小时值班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每天及时报送执法巡查及运输安全信息,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准确掌握全市的道路运输工作动态,保持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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