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鄂州市国有港口资源资产交接签约仪式在凤凰山庄举行。鄂州市政府、市国资委与湖北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国有资产划转协议》、《国有资产转让协议》,标志着我市港口资源整合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忠禄,副市长岳劲,市政府秘书长刘辉出席仪式。
整合港口资源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鄂州市深入贯彻落实6月9日省动员会精神,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行动,编制完成了《鄂州市港口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同时遵循“应统尽统、应整尽整”的原则,向省港口集团报送拟划转所属国有港口资产清单。按照双方签署的《国有资产划转协议》,以2020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鄂州市政府将所属国有港口资产划转至省港口集团,包括鄂州市国资委间接持有的湖北长江三江港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东临港物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五丈港锚地、蓝清水务码头及配套设施,总资产3.486亿元,净资产0.2449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92.98%,在册职工44人。协议签署后,双方将按照2021年6月底完成划转的要求,倒排任务节点,推进划转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的祝贺。她表示,合作共赢是时代的潮流,省港口集团作为全省港口资源整合运营的主体平台,具有雄厚的实力、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使我们坚定了转型跨越发展的信心。签署国有资产划转协议是我市加快推进全省港口资源整合的重要举措,是抢占新一轮港口经济竞争制高点的必然选择,也为我市港口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大的前景。
下一步,鄂州市将与省港口集团进一步密切沟通、友好协商,在港口资源工作中深化合作,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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