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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0-12-22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化法治交通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依法执政效能

  一是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法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事先请示报告,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部署、能推动、见实效。二是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通过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等制度,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对依法疫情防控、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七五”普法等重要工作,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合同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聘请职业法律顾问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决策。2020年,我局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问题。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厘清权责事项381个,对外公布公共服务事项2个、“互联网+监管”事项115个,对外公布服务窗口、申请条件、办事流程、法律依据、投诉举报、交通线路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履职尽责。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丰富法治教育宣传载体,努力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制定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局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县级干部作专题交流发言、党员干部集体讨论、撰写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先后开办读书班1期,召开扩大学习会15次、举办交通法治专题讲座2期。同时,为机关干部购买和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典》等法治书籍,认真组织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和干部政治理论考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二是落实普法责任。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落实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为宣传阵地普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110余次,参与群众达3000余人次;组织20余家交通运输企业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集中培训2次。推进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在日常行政执法活动,运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业法律宣传350余次。三是拓展法治教育。邀请专家专题讲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民法典》,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送法进车厢”、“送法进工地”等形式多样的《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党内法律法规普法力度,组织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楚韵清风”党纪法规测试。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禁毒法》、《反恐怖主义法》、《国防交通法》等专题教育等普法活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密法》、《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持续开展“互联网+法治课堂”,将微信公众号作为法治宣传阵地,不定期发送交通法治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四是强化舆论宣传。全年发表法治信息16篇,其中被“楚天法治网”推送到今日头条2篇、被“信用中国”采用1篇,“信用湖北”采用2篇,信用鄂州采用4篇,通过鄂州交通门户网站、市文明网、鄂州综合网发布交通诚信“红黑榜”12次,引导行业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交通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提高科学立法水平。编写2021年行业立法计划,拟修订《鄂州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并赴市内网约车公司、兄弟市州主管部门开展网约车立法实地调研。二是开展行业立法实施效果评估。在《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实施3周年之际,我们将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认真回复省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市司法局《湖北省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征求意见10余件。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督局对我局2017年至2020年以来的300余份发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运用“互联网+政府采购”、“互联网+招投标”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环境。

  (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优化减证便民服务,提升办事效率。进一步厘清我市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实现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落实“四办四减”。“网上办”、“最多跑一次”比例均实现100%,即办率78.05%,缩减时限比例73.68%。同时,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2项、精减办事资料48项。联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将“我要开物流公司(货运)”接入我市“一事联办”开通线上办理。联合住建、水务等部门,对水电气接入事项实施并联审批。全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8000余件。全面落实12345热线和“好差评”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清理出需保留的规章1个、规范性文件6个,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无涉企收费事项。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湖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落实“照后减证”工作,将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3项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等11项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

  (五)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公平法治环境。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互联网+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抽查任务31个,抽查、公示市场主体39个,责令整改26个。二是加强交通信用建设,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对交通运输六大重点领域进行“红黑榜”管理,发布月度“红黑榜”9期。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参加全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评选1例。评选市级红榜企业5家并进行了重点宣传,约谈失信的3家道路运输企业并实施重点监管等联合惩戒措施。三是健全法治监督机制,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全年共办理完成2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9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100%,满意率达100%。全年通过主动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535项,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8件次,办理市长专线774件、亲民热线26件。

  (六)维护市场秩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执法站所“四基四化”(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站所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投资17万余元,改造基层执法站点2个,新增配备执法记录仪38个,执法信息采集站2个,服务器2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70余条,行政许可1230余条,实现公示率10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案卷全过程记录制度,对20余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梳理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最大限度约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工作,组织2批次30余人次参加部省执法证考试,通过率97%。结合我市实际,规范了行政检查文书式样。全年开展案卷评查4次,现场执法监督4次,书面通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两客一危”、招标投标、“百吨王”、非法采砂、工程质量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共3600余人次,检查营运车船5000余台(艘)次,检查治超源头企业80余次,查处违规车辆300余台次,监督卸载超限货物35000余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6家高频违法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约谈,2家道路运输企业实施了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组织违规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再教育培训4期200余人次。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等联合检查12次。对“沙霸”、“路霸”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均录入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平台”。全年参加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现场庭审1次,参加行业非公企业人事纠纷案市检察院公开听证会1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治理面临新的挑战。网约车、定制包车等新业态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市民出行方式,给乘客带来了新体验,同时也导致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引出如乘客的安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行业信用监管还在探索阶段,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落实效果不够理想。

  (二)交通执法信息化程度有待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严重不足,行政强制手段欠缺,无人机、手机掌上执法等新兴执法监管手段运用较少,执法效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多为标语式、广场式、传单式、课堂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受众群体较小,针对性不强,宣传效果不佳。法治宣传工作资源不足,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挥法治建设对交通发展改革的保障和引领作用,把法治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加快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及时修改与上位法和政策要求相抵触、与管理实际不相符的条款。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动态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激发有效投资活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发挥“好差评”指挥棒作用。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对网约出租车、网络货运等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谋划开展“八五”普法工作,通过新媒体等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宣传解读,加大领导干部法治专题教育培训力度,树牢法治思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结合交通行业管理实际,认真抓好普法阵地和普法品牌的建设,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精品项目,不断拓宽行业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加快推进完善行政执法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将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一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对接全覆盖,更好发挥其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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