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4月26日起主城区1路、3路、4路、5路、7路、13路、15路、22路、23路公交线路恢复运营。发班时间:早上6:00,收班时间:晚上19:00。
二、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应规范佩戴口罩,扫码并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小程序显示的“已采样”信息与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样有效。对不符合要求或拒不配合的乘客,拒绝提供运输服务。
三、公交车驾驶员要引导乘客分散乘坐,减少聚集。规范开展公交车消毒和通风工作,确保车辆干净整洁。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有序组织其他线路恢复运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告。请市民合理安排好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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