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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4-01-2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227日至4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6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落实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组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和责任人,确定整改“路线图”“时间表”。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逢会必讲,多次督办,使整改工作力度不下降,标准不走样;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头抓好分管科室和分管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度表》。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党组书记通过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廉政约谈,督促各责任人落实整改,扎实有序的推进全局整改工作。 

  (四)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长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印发整改工作提示。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新建或修订完善制度31项,通过制度建设来固化巡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认真制定学习方案,精简学习内容,增加学习次数,每次集中学习内容一般不超过5项。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中心组成员联系工作实际轮流进行交流发言。二是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每周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学习签到制度,督促党员干部主动参学。三是坚持每周四党史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学,集中学习党史、时政、法律法规和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相关重要文件精神,有效提升学习效果。四是加强对系统基层党委、党总支学习情况的督查,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制度。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一是各区均制定了“路长制”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办法。区、镇、村三级路长均已明确,责任到人,农村公路路长公示牌已完成设置。二是半年、年终两次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对各乡镇进行排名。三是组织各区相关人员参加交通部干部管理学院举办的“路长制”培训,提升专业管理水平。 

  3.关于“交通运输通道建设滞后”问题一是积极协调对接华容区、葛店经开区,加快推进高新七路、葛店大道、人民西路、高新五路等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与武汉对接10条城际连接线均已贯通。二是全力推进G316改建杜山至葛店段项目实施,已完成路基11.124公里、路面9.27公里,累计投入资金73230万元。三是完成全市三级路提等升级50.68KM三级路。 

  4.关于“物流核心枢纽交通配套建设不快”问题一是S347杨叶至新庙段疏港公路工程已完成路基10.3公里,投资4460万元。S348汀祖至黄石段8.04公里已完工,2023年9月28日完成工程交工验收。二是完成《鄂州市集装箱航运航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初稿,已征求社会公众、市直各相关单位、物流及航运企业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对港口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目前三江港3、4号泊位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5、6泊位已建造完成。 

  5.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管护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加强鄂州市村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组织各区进行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数据核查工作业务培训。二是已完成包括长港大治港560米路段砼路面在内的破板修复工作。     

  6.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力”问题一是对全市道路客运行业、公共交通行业进行大摸底、大排查、大调研。积极推进编制符合全域公交相关工作,已启动《鄂州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并召开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会。二是优化公交线路,4路公交车已延伸到沙窝,解决了沙窝未通公交的问题。开通途径东沟镇的太和-东沟-梧桐湖-红莲湖-葛店开发区的公交线路、汀祖至火车站公交。同时,对36路、6路、505路公交线路进行了延伸。三是指导各区交通运输局对农村班线进行梳理,确定发班班次,固定发班时间,并做好农村客运监管工作。 

  7.关于“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未采取有效措施”问题一是积极向省厅申请更新四级协同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制作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计分告知书,拟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同步向四级协同平台推送出租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扣分情况,形成完善的出租车驾驶员信用体系。二是充分发挥12345、12328投诉热线的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坚决杜绝矛盾积累,回复率达100%。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和服务行为,将投诉率高的驾驶员纳入“黑榜”分级进行曝光。四是切实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深入临停点调查客运车辆票价收费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对客运班线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履行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五是加大火车站、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的监管力度,对出租车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出租车依法依规经营。开展违规驾驶员培训,通过让违规驾驶员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志愿服务,强化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8.关于“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不力”问题一是进一步厘清局属各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印发《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的职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进行了大走访、大摸排、大起底,全面了解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二是聘请行业安全专家对交通运输安全执法及行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定期聘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全面排查交通运输领域行业企业安全隐患。2023年委托第三方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进行2轮安全检查,相关企业已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四是开展鄂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2023年6月至7月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81家,帮扶指导重点企业69家,发现隐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9.关于“治超检查站基本形同虚设”问题一是全面推进超限超载车辆进站检测工作。已完成超限检测站硬件、软件设施的更新。落实交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排班站前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引导车辆进站检测。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向相关企业印发了《致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的一封信》,督促源头企业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了货运车辆装载登记等工作流程,严格杜绝为进厂装料车辆超标准装载。三是全面推进科技治超工作。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将碧石超限站不停车检测系统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倒逼超限超载车辆进站接受检测。目前,G106碧石超限站货车进站检测率大幅提升,车辆超限率明显下降。 

  10.关于“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重新认定相关企业违法所得,目前违法所得全部款项已上缴国库。二是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季度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各中队执法队伍建设、行政处罚办案、行政检查案件办理等8个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三是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3次,抽查案卷未发现执法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四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提升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五是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执法寻租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3年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心谈话活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中谈心谈话。三是召开党建品牌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清廉交通建设。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或应注意防止的问题、现象、苗头等。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与共建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四是对新提拔和调整的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五是在深入研究、多方征求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制定《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事和决策规则》。 

  12.关于“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开启沉浸式教育,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把典型案例转化为普纪课堂,党员干部现场交流心得体会。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向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属发送清廉家书;参观学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三是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推进会,通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典型案例,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授廉政党课。四是开展好回访教育,2023年组织开展处分期满回访教育4人次。五是已对2021年4月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中7名违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3.关于“工作纪律松弛”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认真进行调查取证、查实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2023年3月9日-10日迟到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加强考勤管理,局机关纪委加强上下班纪律暗访频次。局属二级单位将人员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并将考勤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三是发布廉洁过节提醒,开展五一、中秋、国庆值班值守情况、公车停放情况监督检查。   

  1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部署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调度会。对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港口码头、雷达站以及我市重点危货运输企业开展3次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二是要求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审查并报巡察办。三是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主题教育等各类材料进行审核管理,严把审核关。 

  15.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禁而不止”问题一是全面梳理酒驾醉驾案件问题线索,对4名违纪违法职工给予相应处理处分。二是局属相关二级单位超范围发放工作服款项均已予以收缴,并对2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3名分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同时,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机制,严格遵守省市相关规定,加强制服发放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特岗津贴发放,涉及的1名相关人员已主动退回违规发放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 

  16.关于“项目资金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审批流程。8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3个项目已完成审计工作,1个项目已送审,4个项目正在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送审。二是G316沼山至长岭段等国省干线项目多计工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均已退还。三是制定《鄂州市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在项目后续结算审计过程中严格审核程序,杜绝多计造价。 

  17.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市港航海事发展中心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往来账款专项清理审计,清理工作已完成。二是积极推进国企路桥公司改革方案出台,加快推进路桥公司整体移交,尽快完成债权债务的移交和职工安置。三是市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已规范往来明细账,进一步强化核算模块实操能力,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党组会严格执行“无申报单不上会”“酝酿不充分不上会”工作机制。 

  19.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年到分管部门、基层工作联系点或企业至少讲一次党课。二是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三是督促指导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专人列席,全程进行指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 

  20.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弱项”问题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提升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上级党组织提醒督促责任,确保各级党组织按期换届。建立工作台账,对未按期进行换届的党组织督促进行整改。三是建立非公企业党建联点共建工作机制,选派8名党务工作者担任联点共建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定期深入联系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四是聚焦重点任务,每月及时发布工作提醒,规范《党支部手册》《党员手册》纪实管理。 

  21.关于“基层干部队伍配备不合理”问题一是根据系统各单位人员编制配备及空缺情况,2023年招录1名选调生和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力量。二是加强系统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启动各层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高系统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任用力度。 

  22.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决策、选人用人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制度。二是干部提拔任用严格落实廉政情况“双签字”制度,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进行廉政“双签字”。三是摸排全系统干部任职信息,建立干部轮岗台账。对达交流年限的干部,按照交流轮岗相关规定适当进行调整。 

  23.关于“机构改革推进缓慢”问题一是加强与市委编办对接,积极推进三中心新“三定方案”尽快出台。二是加强与市政府国资委、市城控集团联系,加快推进路桥公司整体移交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落实交心谈心制度,保障机构改革平稳过渡、职工思想稳定。 

  24.关于“出租车、公交车被频繁投诉的情况长期未得到明显改善”问题一是加强出租车、公交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定制公交”专线活动,从源头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三是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出租车司机诚信、守法经营。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印发了《鄂州市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和《鄂州市出租汽车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公交客运行业日常检查、巡查的力度,对网约车、公交车违规经营行为和对出租车拼客、揽客、不打表、服务态度较差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加强对公交、出租车企业的服务质量信誉的细化量化考核,定期落实“红黑榜”制度。 

  25.关于“道路客运车辆进站发班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督促客运站和各客运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督促相关客运公司负责人和所属车辆驾驶员规范进出站秩序。二是督促客运企业按确定的进站方案落实进站主体责任。三是加大现场执法监管检查力度,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屡禁不止、不听劝告的车辆依法从严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压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二是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坚决克服“交卷”“过关”心态,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抓好后续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常态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继续在严格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建设、行政执法、政务审批、资金拨付等领域的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1-5111100;邮政信箱:湖北省鄂州市吴都大道69号鄂州市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Ezsjtjrjk@163.com 

    

  中共鄂州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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