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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表一)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5-2036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24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2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5年06月24日 失效日期: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

分数

评分标准

300

管理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质量认证、应急预案、营运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学习培训、投诉及失物招领、票据管理、公开收费等制度和上墙情况。

50

每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证照

管理

《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服务质量监督卡》按照规定接受年审或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情况。

30

未年审或未变更每例扣5分。

合同

管理

与驾驶员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经营合同或聘用协议情况

30

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设施

设备

设施设备符合《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从业技术经济条件》情况

20

一项不符合标准扣5分。

档案

管理

服务质量信誉档案、车辆档案、从业驾驶员档案、车辆门检、自检档案、安全隐患整改档案、例会记录、票据台账等。

60

每缺一项扣10分。

车辆

管理

按规定办理车辆保险情况;车辆按照规定喷印统一颜色、公司名称、投诉电话,安装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消防防护装置,参加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等情况。出租汽车规模在100辆以上企业配备督查车情况。

60

未按规定办理保险手续的每车扣10分;其余每缺一项每车扣5分。

企业

文化

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设施、开展党工团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

20

每缺一项扣10分

职工教育培训

组织驾驶员开展继续教育,定期组织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例会,每年组织驾驶员轮训,及时组织驾驶员学习新的法规政策、职业道德等情况。

30

未按时召开例会并记录的每次扣5分;未组织驾驶员年度轮训或轮训流于形式的扣10分。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

分数

评分标准

100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

15

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交通责任事故率

发生交通事故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情况

25

每增加0.1次/车扣5分

交通责任事故伤人率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情况

30

每增加0.001次/车扣3分。

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情况

30

每增加0.0001/车扣3分。

经 营 行 为

300

企业

行为

守法经营,依法缴纳税费,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有关费用,实行公开收费情况;有无租赁、转让、倒卖经营权证和营运证牌行为。

140

有租赁、转让、倒卖行为每次扣40分;其余各项违规每次扣10分。

驾驶员

行为

遵守服务规范;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以及服务监督卡情况;发生拒载、故意绕道、甩客等经营违规情况;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车费发票情况。

160

每增加0.01次/车扣10分。

100

维护行业

稳定

有无企业损害驾驶员利益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40

发生区级上访一次扣10分;市级上访一次扣20分;省级上访一次扣30分。

服从指令性调度

服从统一调度,及时完成防汛、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30

不服从调度每次扣10分

节能减排与环保

车辆符合排放和能耗规定,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开展节能减排教育培训的情况。

30

不符合、不开展、不采用单项扣10分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考核

分数

评分标准

200

车容

车貌

证件齐全,标志完整,车容整洁,环境舒适情况。

50

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记录每增加0.1次∕车扣5分,扣完为止。

服务

评价

乘客对企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评价情况(随机抽查、问卷调查)

50

满意率达不到90%的扣10分;基本满意及满意率达不到90%的扣20分;基本满意及满意率达不到80%的扣30分。

乘客投诉及处理

乘客有效投诉率情况;乘客投诉后24小时内未回复或乘客投诉后10日内未作处理情况。

60

有效投诉率每增加0.01次/车扣2分;未回复或未处理每次10分。

媒体

曝光

因服务质量低劣而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

40

市级曝光每次扣10分;省级曝光每次扣20分。

目100分

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情况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地、市级荣誉称号;获得县、区级荣誉称号的情况。

40

省、部级及以上加40分;地、市级加30分;县、区级加10分,加到40分止。

社会

公益

企业组织有较大影响的公益活动,弘扬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优良品质。

30

每参加1次加10分,所属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或拾金不昧行为一例加5分,加到30分止。

新科技应用

应用新能源汽车,使用出租汽车信息系统等新科技情况。

30

使用新能源出租汽车每20辆加5分;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和车载终端设备达100%加10分,80%以上加5分。加到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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