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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超限运输车辆是如何认定的?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日期:2025-05-23

  问:超限运输车辆是如何认定的?

  答:超限运输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8月11日修正),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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