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2024年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结合鄂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实施项目的请示》(鄂城交通〔2024〕5号、鄂城交通〔2024〕12号)和梁子湖区交通运输局(梁交文〔2024〕19号)文件内容,按照《鄂州市“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实施方案》要求,预计我市2024年剩余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141.00万元,拟定用于“美丽乡村渡口”共同缔造实施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如下:
一、渡口提档升级项目
1.鄂城区路口一组渡口:建设费用最高补助资金34.00万元,未达到34.00万元按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实际费用补助资金。
2.鄂城区柯营一组渡口:建设费用最高补助资金31.00万元,未达到31.00万元按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实际费用补助资金。
3.鄂城区柯营三组渡口:建设费用最高补助资金31.00万元,未达到31.00万元按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实际费用补助资金。
4.鄂城区范墩一组渡口:建设费用最高补助资金38.00万元,未达到38.00万元按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实际费用补助资金。
二、渡口渡船撤销拆除项目
5.梁子湖区天山渡口:撤销拆除费用最高补助资金7.00万元,未达到7.00万元按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实际费用补助资金。
公示起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反馈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港航建设科。
联 系 人:汤天武 联系方式:0711-5111996
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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