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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5-08-14
局属各单位,各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7月20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暨厅安委会2015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第三季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精神,从即日起至2015年9月底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结合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近期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为抓手,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管理、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强化临时用电、高空作业防护、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措施,治理纠正各类“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促进我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总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企业负责人全面责任,提高施工安全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减少触电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彻底扭转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落实整改措施,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东牵头,分别从运安科、公路局、港航海带局、物流局、交投公司、质监站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进行。
大检查工作由质监站具体协调、组织。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项目和各自职责,结合近期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大型施工作业现场等重点领域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要害,再次突出预防、突出重点。对公路水运工程中的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边通车边施工、水上作业、大型起重吊装作业等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参与人员多的施工环节应实施动态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5.风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10.安全标志服、安全帽、水上作业救生衣穿带情况;
11.桥梁工程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12.高边坡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13.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14.半幅施工围挡情况;
15.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16.施工驻地选择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检查组按照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内容进行考核,评分大于90分的单位授予示范,小于70分不达标的工程项目实行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五、实施步骤与工作进度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步骤分自查、暗访、督察、整改、总结等阶段,其具体工作进度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起至7月26日。自查自纠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现场安全隐患,以及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限7月27日前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7月28日至7月31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将抽调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局、市地方海事局等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在建公路水运项目进行检查。对能够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要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停工整改,同时,加强分类进行暗防,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深入的建设项目,将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组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切实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四)总结分析阶段(8月15日至9月1日)。各参建单位要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经验,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安全大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深刻领会这次大检查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到组织、措施、落实“三到位”,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严谨细致、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入细致,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检查范围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责任要明确到带队领导、负责区域、一线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层层加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督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行更加严格的挂牌和跟踪督办,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
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事故易发区域和薄弱环节要全面彻查、反复查。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牌、告示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发动和依靠社会公众的力量,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广大行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使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自觉地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时刻保护自身安全,主动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四)及时总结,推广典型。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检查活动,大力消除事故隐患,有力治理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发展能力。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分析、总结,注重总结和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重总结规律、把握规律,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五)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大安全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推进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科技兴安力度,构建完善的安全监管、应急保障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巩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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