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武汉至鄂州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7-07-06
一、项目概况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中武汉至南昌高速通道的重要组成路段,是湖北省“九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布局中的武汉放射线。同时也是武汉市 “外环东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路推荐方案由主线及藏龙岛连接线组成。主线起于东湖高新区现状凤凰山互通并对其进行改造,向东偏南沿凤莲大道高架,至大曹后转向南偏东,在高峰村附近折向东后设置升华互通连接凤莲大道,沿梧桐湖与红莲湖新城之间布线,在长港镇北侧与鄂咸高速公路相交并设置长港枢纽互通,然后折向东南,跨长港后与规划三六快速路相交,预留三六互通后至鄂黄边界三山湖边,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黄石段相接,路线长34。293km。藏龙岛连接线接武汉绕城高速公路江夏服务区以东,向东依次上跨梁子湖大道、东坝港、S101、武广高铁、汤梁大道,在吴泗村设汤梁大道互通,沿中华科技园规划区北侧至龙泉社区附近接上主线,路线长8。8km。
线路总长43。093km,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100km/h。
二、主要环境影响
⑴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局部路段经过栗庙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该路段在采取禁止施工废水外排、开挖面及时覆盖或恢复等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对水源地的影响较小。
其他路段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设化粪池或利用现有居民设施收集后农用,对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跨越梧桐湖、车湾新港、长港河等水体的桥梁基础施工废水对其水质有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围堰施工工艺,桥墩基础施工对水质影响有限。
公路营运期路面径流对河流中各类污染物的贡献量极小,不会改变原有水体的水质类别。
⑵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于梁子湖省级湿地保护区北侧布线,未穿越保护区范围。
公路经过地区植被以农业栽培植被为主,自然植被只有次生灌丛和灌草丛,没有成片的林地,野生植物都为当地常见物种。工程建设占用耕地造成一定数量的农作物损失。
公路沿线由于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活动,可见的陆生动物主要为家庭喂养的禽畜,野生动物以蛙类、蛇类、雀形目鸟类和小型兽类为主。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会迫使这些野生动物暂时离开施工区域。受现有人为活动的影响,沿线野生动物分布较少,且对人为活动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因此公路建设和运营基本不会对沿线野生动物造成不利影响。
跨越梧桐湖、车湾新港、长港河等水体的桥墩基础建设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水生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
取土场、弃渣场和施工便道将使原地貌形态、地表土壤结构和地面植被破坏,使其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增加土壤侵蚀强度,降雨时在雨水的冲刷下,很容易形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
⑶声环境影响
①公路施工期间,在结构阶段,昼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50m处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的标准,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300m处可以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
本项目推荐方案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点33个,其中学校1所。公路施工期施工噪声将会对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影响,主要影响对象为距路中心线50m范围以内的敏感点。
②根据交通量预测,运营中期公路沿线的敏感点4a类区21个居民点中,昼间无超标;夜间超标5处,超标范围为0。1~13。3 dB(A)。2类区的居民点32处,昼间超标1处,超标范围为5。4~5。7dB(A);夜间超标23处,超标范围0。1~14。9dB(A)。
公路沿线的学校运营中期昼夜均达标。
考虑到预测模式误差及工程设计变更可能导致的预测结果偏差、沿线用地规划调整可能带来的变更,待道路建成后应加强试运行期和营运初期的声环境跟踪监测,建设单位在认真履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同时,结合跟踪监测的结果适时调整并完善声环境防护措施,避免通车后可能出现环境纠纷。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后,本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噪声总声级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⑷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灰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150m左右,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影响范围有限。营运期通过工程类比分析,汽车尾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公路沿线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都要通过化粪池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肥;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必须经过临时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公路施工期间严禁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营运期公路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定期检查清理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⑵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管理,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对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或绿化。
公路两侧绿化范围内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乔木可选择樟树等。
跨越水体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桥墩施工应选择围堰施工方案,桥梁弃渣及时外运,减少对水生生物生境的破坏。
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
施工单位应按公路工程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土流失,并做好取土场水土防护措施。
⑶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的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对噪声超标敏感点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对距离公路较近的集中居民采取设置声屏障措施、绿化等措施,对距离公路较远、房屋分散且房屋结构好的居民点设置隔声窗防护措施等。
⑷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建议施工期拌和站选址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在居民点或学校下风向150m外;加强施工管理,根据天气情况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等。
⑸事故风险评价
拟建公路敏感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概率较低。对于栗庙水厂水源地路段设置桥面、路面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侧设置防撞设施、事故池及进入敏感水体警示标志,可减小危险品运输事故对水源地水环境造成影响。对梧桐湖大桥设置桥面、路面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侧设置防撞设施,可减小危险品运输事故对湖泊水体的影响
在沿线收费站设置材料库,配事故应急材料,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公路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程序实施,减少危险事故风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 年)》、《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武汉市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鄂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与地方交通网规划相协调,工程实施对完善区域公路路网主骨架、优化地区综合运输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
本公告自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拟建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拟建工程在施工、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当地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写信、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68820357
评价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7-87317437
E-mail: jeyh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