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船舶、码头污染防治不到位。金航物流、湖北腾达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初期雨水收集设施未建设,趸船甲板挡板建设不规范,初期雨水直排长江。
整改目标:压实码头、船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培训。督促金航物流、湖北腾达物流有限公司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环保的重视。
2.督促企业建设雨水收集设施。金航物流、湖北腾达物流有限公司在各自趸船四周建设挡雨板,配备雨污水收集箱,满足初期雨水收集要求。
3.督促两家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严禁初期雨污水直排长江。同时要求企业不断升级改造港口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强化防污染措施。
4.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举一反三,针对全市所有码头企业开展摸排,发现同类问题,立即整改。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但仍需长期坚持。
联系人:周敬耀 联系电话:0711-5111968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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