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撤销了万志豪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现公告作废。
作废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从业资格类别
撤销原因
备注
1
万志豪
420704*********439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有暴力犯罪记录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5日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