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共交通企业: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公交行业管理,加快公交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业运营服务水平,我中心于2025年4月对全市范围内9家公交企业开展了2024年度公交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情况及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的有关情况
本次考核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主要从公交线路日常运营、公交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二、考核的结果
经考核,全市范围内9家公交企业2024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良好(总分在80至89分,含80分)的有2家:鄂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86.4分),鄂州市华容区畅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80.4);考核等级为达标(总分在60至79分,含60分)的有7家,分别为:鄂州新市民公共汽车有限公司(78.7分),鄂州市大兴联运有限责任公司(77.0),鄂州市梁子湖区新征程客运联营有限公司(75.2),鄂州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72.5分),鄂州市梁子湖区联润公共汽车有限公司(70.9分),鄂州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65.7分),鄂州市万众客运有限公司(61.5分)。
三、考核结果分析
公交行业2024年度总体运营稳定有序,公交企业能认真履行公益性服务,落实公交行业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我市公交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改善提升。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进出站不规范,未按规定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在高峰期走辅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个别公交线路的投诉率仍然较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内部管理。各公交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交线路车辆运营和运营服务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要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作为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交服务能力、提升市民满意度的有效手段。
2.强化安全生产。各公交企业要针对此次考核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结合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3.认真整改提升。各公交企业要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和扣分项目认真分析,找准原因,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要强化源头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市公交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2024年度鄂州市公交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分数明细表
鄂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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