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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4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日期:2025-08-26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发〔2025〕61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22〕80号)、《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交发〔2022〕8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研究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此批次补助资金构成 

  此次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合计金额为854万元,包含费改税补贴资金186和涨价补贴资金668其中30%支持出租车行业发展139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资金529元) 

  二、补助资金政策 

  根据财政厅《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2022〕82号)文件精神补贴资金按照所有运营公交车辆标台平均分配车长≥8米且<10米为1标台,车长≥10米<13米为1.3标台,车长≥5米且<8米为0.7标台)。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运营时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运营里程)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助(运营时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补助金额 

  三、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4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实际发放529万。 

  本年度符合补贴标准的车辆为395辆,按每辆车实际运营数核发补贴资金(年度按12个月计算,1.0标台单车每补贴1022.3,1.3标台单车补贴1328.99元,0.7标台单车补贴715.61元)。具体各企业补贴资金分配如下: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245辆,其中:1.3标台80辆,运营月数960月,补贴金额1275832元;1标台151辆,运营月数1812月,补贴金额1852410元;0.7标台14辆,运营月数168月,补贴金额120223元;合计补贴金额3248464元。 

  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22辆,其中:1.3标台8辆,运营月数96月,补贴金额1275831标台14辆,运营月数168月,补贴金额171747元;合计补贴金额299330元。 

  万众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24辆,其中:1标台24辆,运营月数288月,补贴金额294423合计补贴金额294423元。 

  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36其中:1标台1运营月数12月,补贴金额12268元;1.3标台35辆,运营月数420月,补贴金额558176合计补贴金额570444元。 

  市新市民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49辆,其中:1.3标台30辆,运营月数360月,补贴金额478437元;新增1.3标台7辆,运营月数14月,补贴金额18606元;1标台12辆,运营月数144月,补贴金额147211合计补贴金额644254 

  市华容区畅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15其中:1标台15辆,运营月数180月,补贴金额184014合计补贴金额184014 

  市梁子湖区联润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4其中:1标台4辆,运营月数48月,补贴金额49070合计补贴金额49070 

  按此标准分配结余1元补贴款划入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运营补贴中。 

  四补贴资金发放措施 

  我中心将最终审定的分配方案及时在局网站和大屏幕对社会公示并同时要求各公交车企业将分配方案在各企业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让领款人清楚了解每辆车新能源运营补贴的发放标准。 

  公示无异议后,要求各企业制作新能源运营补贴发放工作承诺书,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各企业每辆车的车牌号、补贴金额、企业对公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制作详细表格,便于核查。 

  新能源运营补贴款直接划拨至企业对公账户         

  继续加强对运输企业新能源运营补贴款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表:2024年度公交车新能源运营补贴资金分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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