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5〕61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建〔2022〕80号)、《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交发〔2022〕82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研究,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此批次补助资金构成
此次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合计金额为854万元,包含费改税补贴资金186万元和涨价补贴资金668万元(其中30%支持出租车行业发展139万元和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资金529万元)。
二、补助资金政策
根据省财政厅《湖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交发〔2022〕82号)文件精神,补贴资金按照所有运营公交车辆标台平均分配(车长≥8米且<10米为1标台,车长≥10米<13米为1.3标台,车长≥5米且<8米为0.7标台)。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运营时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运营里程)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助(运营时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补助金额)。
三、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4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资金实际发放529万。
本年度符合补贴标准的车辆为395辆,按每辆车实际运营月数核发补贴资金(年度按12个月计算,1.0标台单车每月补贴1022.3元,1.3标台单车补贴1328.99元,0.7标台单车补贴715.61元)。具体各企业补贴资金分配如下:
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245辆,其中:1.3标台80辆,运营月数960月,补贴金额1275832元;1标台151辆,运营月数1812月,补贴金额1852410元;0.7标台14辆,运营月数168月,补贴金额120223元;合计补贴金额3248464元。
市大鹏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22辆,其中:1.3标台8辆,运营月数96月,补贴金额127583元;1标台14辆,运营月数168月,补贴金额171747元;合计补贴金额299330元。
市万众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24辆,其中:1标台24辆,运营月数288月,补贴金额294423元;合计补贴金额294423元。
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36辆,其中:1标台1辆,运营月数12月,补贴金额12268元;1.3标台35辆,运营月数420月,补贴金额558176元;合计补贴金额570444元。
市新市民公共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49辆,其中:1.3标台30辆,运营月数360月,补贴金额478437元;新增1.3标台7辆,运营月数14月,补贴金额18606元;1标台12辆,运营月数144月,补贴金额147211元,合计补贴金额644254元。
市华容区畅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15辆,其中:1标台15辆,运营月数180月,补贴金额184014元,合计补贴金额184014元。
市梁子湖区联润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年运营里程符合标准车辆4辆,其中:1标台4辆,运营月数48月,补贴金额49070元,合计补贴金额49070元。
按此标准分配结余1元补贴款划入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运营补贴中。
四、补贴资金发放措施
我中心将最终审定的分配方案及时在局网站和大屏幕对社会公示,并同时要求各公交车企业将分配方案在各企业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让领款人清楚了解每辆车新能源运营补贴的发放标准。
(一)公示无异议后,要求各企业制作新能源运营补贴发放工作承诺书,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各企业每辆车的车牌号、补贴金额、企业对公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制作详细表格,便于核查。
(二)新能源运营补贴款直接划拨至企业对公账户。
(三)继续加强对运输企业新能源运营补贴款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表:2024年度公交车新能源运营补贴资金分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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