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现对有以上情形的李槐军(身份证号码:420700xxxxxxxx6595)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
联系人:周伟 联系方式:0711-3281946
特此公告。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0日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