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报告
信息来源:ez_yt
日期:2017-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涵盖我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鄂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信息公开栏下载(http://www.ezjtj.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1-3223922。
一、概述
2016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6〕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4号)和《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16〕4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抓巩固、抓建设、抓落实,不断加强工作措施,健全管理机制,丰富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使公开范围更全面、更透明,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是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鄂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印发了《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严格报送程序及制度要求并不断进行完善,明确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开拓信息渠道,助推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扩宽信息公开新渠道,方便群众更全面的了解信息,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电台、报刊杂志、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充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发布交通信息,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鄂州电台、交通运输局网站、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各类媒体报刊等平台发布信息1000余条次;发布交通微信120期,发布信息784条。
二是积极保障公开内容。在局交通网站设置了相关栏目,公开了机构职责,局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工作规程,设置了政策法规栏目和文件栏目,及时公开了交通局规范性文件、交通局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复议诉讼事项,设置专题栏目,公开交通局三公经费、应急管理等,和其它需公开的事项,包括工作动态、人事信息。
三是公开信息时效。我局明确局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搜集、发布和网站添加工作,按期限及时、主动公开交通信息,让社会及时知晓。
3、提升信息质量,信息公开及时详实
我局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采编、信息公开程序、范围等内容培训,普及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同时,召开局机关、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工作水平及信息质量得到很大的提高。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行业特点,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为重点及时公开信息。要求公共交通、公路路政等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超载超限问题、农村公路修建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在本局网站上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在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网上、信函、电报、传真和当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将进行严格审查和登记,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人可以通过向监察机关举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对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监督。2016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个别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干部职工公开意识不够强等,需要进一步进行完善和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带动提升整体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改进,确保制度更全面;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行政为民、服务于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到位,落到实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