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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6-00145 发文字号: 说明 发文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水路交通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辅助和技术审核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规划、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事务性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订水路交通财务审计政策、制度及标准,负责港航补助资金分配以及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审核和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内河航道项目建设;负责承担航道养护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市域内河航道及通航设施统一调度管理;负责航道日常维护、应急维护、运营监测及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运输物流和港口发展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路交通防汛运力组织保障工作,参与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承担船舶(含渔船)及船用产品法定检验工作;负责海事业务平台、水路交通安全和救助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船员培训、考试组织工作;参与水路交通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对、水路交通事故调查及渡运安全基础设施升级等工作;负责水路交通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科技创新应用及标准化推广工作;负责水路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信用体系事务性工作,开展市场监测和运行分析;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为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仅含本级1个预算单位。本单位系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港航建设科、船舶检验及船员科、运输科、港口科。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表2 

  2026年本年收入合计1,847.84万元,较上年增加266.08万元,同比增加16.82%。财政拨款收入184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4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人员基数调整。因工作开展需要,2026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额度同步提高,带动整体收入的增长;二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为支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本年度上级下达的水运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有所增加,进一步强化了我市水路交通领域资金保障能力,助力港航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算支出情况(表3 

  2026年本年支出合计1847.84万元,较上年增加266.08万元,同比增加16.82%。基本支出946.67万元,占总支出的51.23%;项目支出901.17万元,占总支出的48.77%。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6万元,占本年支出10.48%;卫生健康支出51.59万元,占本年支出2.79%;交通运输支出1537.42万元,占本年支出83.2%;住房保障支出65.17万元,占本年支出3.53% 

  支出增长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增长:2026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5.35万元,主要因基本支出人员基数调整,核定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额度同步提高,导致基本支出增长。 

  项目支出增长:2026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40.74万元,主要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本年度水运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额度提升,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其他预算收支说明 

  无其他需特别说明的预算收支情况。 

  四、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11.6万元(详见表6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28.71万元,同比增长34.64%,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基数增加导致定额经费相应增长。根据编制安排和工作需要,2026年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按照定额标准核定的公用经费总额相应提高;二是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政策调整。根据鄂州财预发〔2025369号文件精神,2026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在进行了统一规范与适度上调,本单位严格按最新政策标准编制预算,导致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9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工会经费23.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3万元(详见表7),比上年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4%。具体明细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因物价水平调整,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标准适度提高,相应增加经费保障额度;二是随着本单位职能履行不断深化、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各类业务交流、工作对接及调研考察任务有所增加,公务接待工作量同步增长,预算额度相应调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持平,同比增加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及地方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实行编制管控和总量控制,2026年度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二是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使用及维护保养流程,严控运行成本,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总体可控,无需大幅度增加预算,因此维持上年预算水平。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相关业务,故未安排相关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2026年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较上年减少1.11万元,同比减少84.73%。减少主要原因:一是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需求缩减。对照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本单位符合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较上年明显减少,相应采购预算大幅压减;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贯彻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工作原则,从严控制政府采购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采购预算具体构成: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船检办公用扫描仪1台;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占有房屋面积2292.18平方米,设备245台,其中公务用车3辆。截至2026年,本单位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836.08万元,本年度无国有资产处置预算。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计划新增配置气体与液体计量仪表、航标设施、扫描仪、空调机等资产32台(件),资产配置预算44.8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1.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项目:本项目为省级转移支付项目,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的80%由省级统筹,主要用于支持农村水路客运发展,重点推进新能源客()船试点推广、农村渡口渡船提档升级、农村水路客运公司化及公交化改革等工作,省级层面按照项目法与因素法相结合的方式,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各地。涨价补贴资金20%部分,连同费改税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省级分配资金时,以各地船舶功率、运营时间、客位等基础数据为依据,综合考量运营成本、运营里程、船舶类型等相关因素,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2026年本项目预算安排11.3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年本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改善我市乡村渡口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渡运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农村水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2.航道港口设施养护维护及水运行业发展补助项目:本项目依据国家、省关于水路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及标准,主要承担我市航道日常维护、船舶检验、水路运输结构调整、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船舶船员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2026年本项目预算安排244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严格按照本单位职能职责,紧盯项目推进进度,助力鄂州港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水运发展格局;助力多式联运,进一步提升长江黄金水道核心功能,丰富行业技术体系,持续优化船舶检验服务质量,提升行业管理效能。 

  3.港航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本项目主要围绕两大重点任务开展,一是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船舶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3107号)及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鄂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免费接收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统筹省市两级专项资金,对鄂州港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转运专业企业、免费接收处置船舶污染物的港口企业实施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相关费用;二是支持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梁子湖区旅游及水运开发,助力武鄂黄黄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计划补助鄂州市梁子湖乡村振兴旅游渡运码头项目500万元,着力实现“旅游舒适化、渡运公交化、渡口规范化、出行便捷化”目标,切实改善湖区群众出行条件,促进当地水上旅游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振兴。2026年本项目预算安排6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①进一步加强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健全完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控;②支持鄂州旅游渡运发展,补助1个旅游渡运码头,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带动水上旅游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4.法律服务项目:本项目专项用于保障本单位法律顾问服务、案件处理、法制建设、合同审查等工作。2026年本项目预算安排0.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单位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必要时出具针对性法律意见;参与单位重大活动,为决策制定提供合法合规的法律依据和专业建议;审查、修改单位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协助建立、完善单位业务工作规范体系;代理单位各类诉讼、听证、谈判等诉讼及非诉讼活动;通过讲座、书面法律意见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员法治素养。 

  5.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项目:本项目旨在全面落实湖北省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应接尽接、免费接收”相关政策,进一步强化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健全完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控,推动绿色水运发展。2026年本项目预算安排2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市域内港口企业负责免费接收靠港船舶污染物,直接接收量不低于靠港船舶作业总艘次的20%;若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专业企业采用专用接收船方式接收转运靠泊船舶污染物,原则上保证每周不少于2次到港开展接收业务,码头作业量大时适当增加接收频次,确保靠港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鼓励拥有专用接收船的专业企业,定期对五丈港锚地范围内船舶污染物开展免费接收,接收船每周巡航不少于3次;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企业加快污染物转运和处置进度,确保转运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批复情况见附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本单位2026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3.其他情况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运行维护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涵盖具体的采购过程,还包括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管理等全流程,是一种规范公共采购行为的管理制度,属于政府履职相关的重要工作。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是单位履职的基础性资金保障。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 

  十一、附件 

  1.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项目绩效目标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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