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职能工作目标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6-280303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6年04月13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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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13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1、完成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2.78亿元,其中:高速公路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普通公路计划完成投资2.18亿元,港航码头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5亿元,站场物流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投资3.1亿元。
2、加快鄂咸高速公路建设,启动征地拆迁及完成部分路基建设。
3、争取完成铁山至东沟一级公路主体工程;完成G316葛店段、铁贺线下柯至沼山、牛石至公友、旭光大道等国省干线破损路段大修任务;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修复破损路面10万平方米。
4、加快推进主城区客运枢纽站工程,积极建设一期主站楼;启动建设葛华客运站。
5、加强港口码头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督促完成武汉新港三江港区一期综合码头水工部分、湖北星丰金属资源公司码头工程1、2号泊位水工部分;积极配合南山集团做好葛店港区南山集团码头前期工作。
6、积极组建公交集团,更新新能源公交车;改建扩建公交站台20座,更新出租车30辆;完善公共交通体系,优化公交班次,推动城市公交向新区和乡镇延伸。
7、加强超限运输专项整治。坚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完善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全域超限运输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大冶至武汉鄂州路段治超工作,积极推进路政、运管和交警联合执法。
8、开展公路水路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质量抽检率100%;积极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打击违规营运行为;强化港口岸线和水上运输执法,着力清理整顿长江沿线非法小码头,保护好长江岸线资源。
9、整合划转交通资产,扩大市交投公司资产规模;提升交通融资能力,实现交通建设审批贷款不少于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