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提出的“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上级资金奖补力度、加大日常管理养护力度和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已收悉。
您所反映的我市农村公路路面窄、路龄长、路况差和标识缺失,给当地群众的出行和生活造成不便等问题在我市个别地方的确存在。
为了解决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和督办落实。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
我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实施意见》(交办公路〔2017〕9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公路现状、发展需求,已制定了《鄂州市“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方案》。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3536.287公里,其中县道465.335公里,乡道784.849公里,村道2286.103公里。全市320个行政村,3247个自然湾,全部实现了行政村通水泥路,行政村硬化路通达率达100%,率先在全省实现“村村通客车”,梁子湖区沼山镇、太和镇、涂家垴镇和华容区段店镇先后被湖北省授予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梁子湖区被湖北省授予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全力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县乡道改造、自然村通畅、美丽农村路、危桥改造、安防工程和与东湖高新区“硬连通”工程等“七大工程”。一是完成提档升级工程499.048公里,累计投资2.495亿元;二是完成县乡道改造154.275公里,累计投资3.086亿元;三是完成自然村通畅工程676.242公里,累计投资,6.762亿元;四是完成美丽农村路302.988公里,累计投资0.606亿元;五是完成危桥改造27座,累计投资0.718亿元;六是完成安防工程452.981,累计投资0.9059亿元;七是完成与东湖高新区“硬连通”项目4.169公里,累计投资4.7亿元。总投资为19.2729亿元。我市“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农村公路网络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存在的困难
(一)思想认识不够。因我市各区的体制不健全目前有的乡镇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他们认为上面下拨多少资金就做多少事,不拨资金就不做事。因此制约了“四好农村路”的发展。
(二)资金很难筹措。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主要采取上级定额补助和地方配套相结合的投入方式,上级补助资金较少,地方财力很弱,资金压力很大。加之随着农村公路年限增长、路面等级提升和数量增加,养护成本不断提高,现有资金投入难以支撑庞大的养护规模,养护难以全覆盖。
三、下一步打算
2023年,做好示范引领工作,蒲团乡等乡镇积极申报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梁子湖区等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成农村公路集疏运公路建设10公里、乡镇二通道建设0.8公里、县乡道改造20公里、自然村通畅80公里、提档升级75公里、新建桥梁30延米等“六大工程”。
“十四五”后三年,我局以习总书记提出的“四好农村路”为总纲,以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意见为指导,按照我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遵循“巩固、完善、提高”的农村公路工作方针,做好示范引领工作,申报蒲团乡等乡镇积极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申报梁子湖区等区积极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我市农村公路提供良好交通保障。
(一)聚力补短板,突出建设优路网。我市以建设短板为突破口,每年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1亿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引导各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抓住各区经济、产业、旅游、环境优化等全面发展提升黄金时期,迅速行动起来,统筹谋划,按照“由线成网、由窄变宽、由通到畅”的要求,全力实施农村公路集疏运公路建设、乡镇二通道建设、县乡道改造、自然村通畅、提档升级、新建桥梁等“六大工程”。一是集疏运公路建设49.93公里;二是乡镇二通道建设1.937公里;三是县乡道改造132公里;四是自然村通畅414公里;五是提档升级248公里;六是完成新建桥梁120延米。
(二)高质量养护,建立地方特色新机制。一是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除省补助的养护经费外,区级财政按“1525”的标准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同时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稳定增长机制,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二是改革探索长效养护机制。实施市场化管理、专业化养护。指导组建农村公路养护公司,逐步将农村公路养护推向市场,最终实现管养分离。县道大中修工程和绿化工程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小修工程和日常保养工程由市公路局养护公司承担,从而达到节约成本、保证质量的目的。三是全面落实“路长制”。一是设立专门机构和设置专门管理人员。各区、乡镇均设立专门农村公路办公室,同时设立三级路长和段长,一级路长为分管副区长,二级路长为乡镇长,二级路长为村主任,段长为村湾管护员,每个村设立3至5人的农村公路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农村老党员、退休干部、群众代表组成,对道路养护施工、路域环境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考评机制。各区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评定和奖惩机制。
(三)高要求管理,突出依法治路护路权。 一是要建立由各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乡镇村协助的路政管理机制,采用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县道、重要乡道、旅游公路等公路非法交通标志设置、乱挖乱占、超载超限运输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全方位管控的路政管理体系,及时防制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二是要各区、乡镇成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对辖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积极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营造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四)高质量宣传,增强爱路护路意识。区、镇、村三级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群众道路安全及自我管理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村民自觉维护管理“自家公路”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爱路护路。
到“十四五”末,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经费、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到那时,可以基本解决农村公路路面窄、路况差和标识缺失,给当地群众的出行和生活造成不便等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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