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法治交通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加快“两区一枢纽”建设,奋力打造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强劲“交通力量”。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面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作为局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党委)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0次。在职干部开展法宣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参学率达100%,推动全系统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今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2次,听取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汇报8次,签批法治建设工作文件、请示、汇报30余次。先后实地调研指导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行政执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在庭审中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直面争议问题,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集中观看讲座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今年分两批次对我局140余名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形象和业务水平。组织11人参加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
(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全程参与重要文件起草、重大问题决策、重大案件处理,切实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发布《关于加强鄂州市村道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鄂州交运函〔2023〕117号),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并上传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2023年4月13日前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现行有效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律师审核,报送市司法局决定废止(宣布失效)8件,有效2件,并在局官网公示。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通知》,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必经程序纳入发文流程,线下办文与线上办公平台发文系统同步设置“公平竞争审查”模块,实现源头把控、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共对新制定出台的23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清理存量政策措施,对2023年1月1日前我局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文件12件,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内容。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调整行政审批流程。印发《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市级交通运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流程的通知》,严格事项管理,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批职责,规范行政审批印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全面启用。自5月1日起全面启用9类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原则上停止发放原样式纸质证件和IC卡证件。组织召开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业务培训会,提高业务人员操作能力,提升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已发放7000余张电子证照。三是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事项。“出租车驾驶员一件事”主题事项“一事联办”在我市试点,“大力推进交通事项跨域通办”入选鄂州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改革创新案例。我市入选“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联系机制”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地区。推进3项市级创新事项。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制定《鄂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暂行)》,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行政审批信息共享机制、业务沟通抄报机制、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协同配合机制,截止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6次,印发会议纪要6期,协调解决内部衔接不畅问题15个。收集整理行政审批信息5682条,每周在公文协同平台发布共享。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暴力犯罪和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吊销信息互通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共享信息数据,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库,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监管。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执法。先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公路超限超载、驾校培训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65起。检测货运车辆324203台,查处超限超载车辆843台(其中“百吨王”195台),卸转载货物42214.31吨,查处货车非法改装案件703起,现场割除货车非法加高墙板100余幅。二是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黄石市铁山区、大冶市开展跨区域多部门联合治超行动12余次,有效遏制市州交界区域和路段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联合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开展全市打违治超“百日行动”,组织开展统一行动5次、突击行动3次。联合各区政府、城管部门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治理20余次。联合市燃气办开展液化气运输整治行动19次,检查危货运输车辆500余台次,查处违规运输危货车辆56台。三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涉及“两客一危”、超限运输源头企业等领域18项抽查事项清单,实现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全覆盖。主动发起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8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66人,抽查企业83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35家,未发现问题48家。配合市招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所有抽查结果均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四是持续抓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126项监管事项,梳理完善130项检查实施清单,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专题培训工作2次,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33条,在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考核工作中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五)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全面摸排、纠治道路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设置问题线索收集意见箱12个,发放调查问卷2000余份,走访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1000余次,查找问题1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二是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在省市信用平台和局官网公示行政许可数据2177条,行政处罚数据774条,数据及时率100%,准确率100%。推进5类行政管理信息报送,报送行政强制数据24条,行政检查数据1007条,行政确认数据106条。完善“红黑名单”信用管理,坚持在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道路“两客一危”等领域开展“红黑榜”名单公布,共发布交通运输领域“红黑榜”11期。提醒762余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帮助118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2次,对案件进行“质检”,“把脉问症”,开出整改“药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六)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一是明确普法宣传责任。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3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督导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40余名党员、20余家货运企业代表赴鄂城治超中队开展“执法站所开放日”集中体验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借助火车站、葛店南站户外LED电子屏、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处理中心、基层执法站所等宣传阵地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360余次,制作宣传展板30余块。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公路沿线村庄、居民家中发放宣传袋6000个、订制瓶装水10000余瓶。三是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坚持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全市危货运输、货运源头等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2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化建设和科技赋能不足。三是宣传教育效能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巩固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提升跨部门联办水平,动态调整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人员广泛开展宣传讲解,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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