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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8-03-21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应急管理有序,现根据行业实际,制定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人防、技防、物防、心防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实现“一无一降”工作目标(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主要任务:
  (一)船舶安全面达到98%以上,船舶每载重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5元以内,无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无港口生产作业事故;
  (三)无危险品运输事故;
  (四)道路和城市公交客运无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他各项事故指数比上年明显下降;
  (五)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无重伤以上事故;
  (六)无火灾燃爆事故;
  (七)无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和雨雪灾害天气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始终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贯穿于整个交通运输全过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和文件精神。
  2、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做到有会议记录,有会议纪要。
  3、各区(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由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做到有会议记录、有会议纪要。
  4、局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并做到有督查方案、有督查记录,有督查情况的通报。
  (二)全面落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1月中旬前,严格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市局与各区(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6、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1月底前将局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分解,与机关科室和各基层管理单位(处、大队、站、所、公司)签订一岗双责、奖惩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月中旬前,督促所管辖的交通企业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签订到每一个经营层次、每一个生产岗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覆盖。
  7、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各基层管理单位和所管辖的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在本部门范围内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对各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8、局安委会办公室1月底前完成市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办公室基础建设工作,综合采取季度督导、年终检查及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的安全巡查考核督办,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三)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教育
  9、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开展一次“两客一危”车辆4G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应用培训,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坚持每两个月对驾驶员和站务管理人员开展一次安全再教育活动,并做到有内容、有活动记录。
  10、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在2月底前组织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开展一次以规范经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轮训,轮训面达95%以上。
  11、市港航海事局组织全市渡口渡工开展一次以水上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切实解决渡工适渡的问题。
  12、深入扎实开展第17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进一步加大新颁《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的宣贯力度,通过深入广泛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全面提高全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13、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局安委办在6月联合市安监局举办一次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参加人员为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交通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科长以及队班组长以上未持证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4、坚持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制度。专委会办公室、局安委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季度或专项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做到“三有”即:有检查方案、有检查记录、有检查情况通报。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所管辖的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次检查在做到“三有”的同时,对于检查出的每个隐患要严格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实行一患一档,逐个落实整改方案,逐个进行整改和销号。
  15、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体系建设。2月底前,以各行业管理部门为单位对纳入“两化”体系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经工商注册仍在经营的企业一律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体系。严格按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体系规范运作,督促企业完善“七个一”基础台帐,落实《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按要求做到“三个100%”和“四有”。
  16、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工作,各区(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管理部门)、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要认真开展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分级、风险控制、风险预警、风险应急处置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基本可控。
  17、加强全国“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以及春运、节假日、大风大雾、冰冻雨雪、寒潮低温、雨季汛期等重要时段、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预警,确保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五)以创建“平安交通”为载体,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8、扎实开展综合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239省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梁子湖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等行动,针对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码头仓储、交通工程(场站)建设、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等基本领域,以及公路生命安全防护“455”工程建设、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非法营运专项整治、4G动态视频监控应用管理和春运和“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维稳、冰雪灾害天气应急、电气火灾防控等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打非治违行动报表在当月26日前报专委会办公室,每月报送不少于1条工作信息。
  19、局安委会在2月底前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公路水路安全联防、消防安全、H7N9禽流感等疫情联防联控以及交通“扫黄打非”、禁毒等工作,与“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鄂州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创建“平安交通”活动实施方案》,颁布全系统实施。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在3月中旬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2018年创建“平安交通”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0、市公路管理局要围绕创建“平安公路”,重点抓好危桥或病害桥梁整治、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公路生命安全防护“455”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防护等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区(开发区)政府履行农村公路养管主体责任,做好公路桥梁安全监管和安全防控工作。
  21、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坚持以旅游客运、道路客运、危货运输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大“非法营运”整治力度,着力解决运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其他事故指数比上年明显下降。
  22、市港航海事局要围绕创建“平安水域”,深入开展全市乡镇渡口和梁子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梁子湖旅游旺季船舶严重超载重大隐患治理成果,杜绝梁子湖旅游船舶超载运输反弹,确保全市内河船舶适航、船员(渡工)适任、消防救生设施齐全,杜绝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23、市公交客运管理处、市公汽公司要加快公交车一键报警、一键破窗等安保设施建设,聘用专业安保员加强公交车安检抽检,坚决将“三品”堵在车下,杜绝公交车燃爆事故和暴恐及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24、市交投公司要以创建“平安驾校”、“平安检测站”为重点,在从业人员中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杜绝责任事故。
  25、市公路管理局、市港航海事局、市交投公司和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牢牢把住施工人员及民工岗前安全教育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关、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关、现场安全监管关,杜绝重伤以上的事故发生。
  26、狠抓2018年省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未列入省市级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各责任单位应切实履行整改责任或督办责任,协调有关单位,发动相关力量,确保按目标及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及销号。
  (六)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7、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投公司要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达标的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力争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所管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任务。
  28、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范和落实。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达标的企业在10月底前对照16项行业标准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检查,对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规范的企业,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29、在局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下,以各行业管理部门为牵头单位,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超过三年的单位,做好更新复检验收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30、加强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推进公路路网、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交通客运枢纽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实时动态视频监控向全市客运场站、港口码头、公共交通站场、农村客运、道路货运及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覆盖,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联网联控体系,及时制止和查处超速、超载、超限、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3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推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为2018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各行业管理部门在3月前进一步清理和修订完善本部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32、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局安委会将在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工作培训。各单位也要制定应急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真正使交通运输应急队伍、装备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效果好,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水平。
  33、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举办一次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应急演练,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做到有方案、有评估、有总结。各单位应急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应急演练方案在4月30日前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34、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局属各行业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节假日、灾害天气等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接收、核实调查、信息报告、协调处置工作流程,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及要求,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重大灾情、交通阻断情况及上级领导关注或批示的突发事件信息,严格执行日报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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