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2-01791 | 发文字号: | 鄂交发〔2022〕36号 | 发文日期: | 2022年05月30日 |
发文单位: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30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省交通运输厅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政办函〔2022〕1号)和省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全省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实施意见》(鄂劳竞办发〔2022〕1号)、省人社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湖北工匠杯”全省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湖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1—2025年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规划》(鄂交函〔2021〕87号)等文件部署要求,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湖北示范区的战略目标,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经研究,定于6月—11月组织举办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第六届“交通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劳动竞赛启新程、建功立业续精彩”为竞赛主线,以建设学习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交通劳动大军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充分发挥省级竞赛项目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竞赛“党政支持、工会牵头、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一盘棋”格局,打造以“交通工匠”培养为主体的技能竞赛体系,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交通职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努力打造新时代“祖国立交桥”、勇担现代化“开路先锋”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主办,并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任:钟芝清(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主任:董长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方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汪凡非(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方清忠(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
张磊(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邵迈(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
王伟(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成员:王进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张发军(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张九红(省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
黄亢(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部长)
冯学斌(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周拥军(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谢俊杰(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处处长)
陈光斌(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处处长)
罗毅(省交通运输厅港航海事处处长)
余建平(省交通运输厅运输保障处处长)
王义华(省交通运输工会专职副主任)
石斌(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主任)
刘江(省交通运输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厅职业资格中心副主任)
芦艳(武汉市交通运输工会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裁判组和仲裁组,办公室挂靠省交通运输工会。具体分工是:省交通运输工会总体统筹,负责技能大赛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厅机关党办主要协调团省委;厅人教处主要协调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裁判组组长,由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担任;仲裁组组长由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人担任。
三、竞赛职业(工种)
此次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共设4类4个竞赛项目工种:
(一)公路管理行业:(1个竞赛项目工种)
全省公路行业装载机操作工技能竞赛
(二)运管物流行业:(1个竞赛项目工种)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汽车维修工技能竞赛
(三)港航海事行业:(1个竞赛项目工种)
全省港航行业航标工技能竞赛
(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1个竞赛项目工种)
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技能竞赛
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采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竞赛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技能操作占70%。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试题审定、制卷及相关教务工作。
四、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采取集中和分散实施相结合的办法,也可以探索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办法。全省公路行业装载机操作工技能竞赛,由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汽车维修工技能竞赛,由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省港航行业航标工技能竞赛,由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技能竞赛,由武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世行办(职业资格中心)负责技能竞赛的技术指导和把关、职业资格晋升办证以及与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各竞赛工种一般应于9月底前完成决赛。具体竞赛组织实施和竞赛职业(工种)的技术文件,由上述承办单位另行下发相关单位,报省交通运输工会备案。
五、奖励办法
(一)对取得各竞赛职业(工种)省决赛第1名且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综合考量、结合实际情况,择优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相关奖励;
(二)对取得各竞赛职业(工种)省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发“交通工匠”证书;
(三)对取得各竞赛职业(工种)省决赛4-10名的选手,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证书;
(四)对取得各竞赛职业(工种)省决赛前8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由团省委核准后,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大赛类)称号;
(五)对取得各竞赛职业(工种)省决赛前8名的选手,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六、有关要求
(一)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是服务交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预赛选拔,确保竞赛参与面。特别是承办单位,要贯彻国家技能竞赛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竞赛目标,落实竞赛措施,完善竞赛考核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培训、练兵、比武、晋级“四位一体”的职工职业技能发展模式,推动竞赛成果与职工成长成才相互贯通,引导更多职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的现代交通产业职工队伍。请各项目工种承办单位,将技能竞赛的详细方案于6月中旬前下发,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科学实施。各项目工种竞赛承办单位,要切实抓好竞赛实施,落实责任部门、工作分工,按照工作计划、时间节点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稳步扎实推进。要做到技术标准公开,赛程方案透明,裁判公正严明。要落实经费预算,做到廉洁、节俭、安全办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工作进度实施跟踪参与和协调督办,推动落实。各项目工种承办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向省交通运输工会报送竞赛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
(三)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项目工种竞赛承办单位,要聚焦服务交通发展、推动技术创新、提升职工素质,结合行业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在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网上练兵、网上技能竞赛,扩大技能竞赛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要把技能竞赛同岗位练兵、技术培训、人才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自学自练、专题讲座、网上培训、考核选拔等形式,迅速掀起“百万交通从业人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深挖职工创新潜能,赛出行业好风尚。
(四)加强宣传,培树典型。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将此次技能大赛与大力培树劳动模范、先进典型,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职工学技术、练技能、创一流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尽职尽责,追求卓越,争当“交通工匠”。各承办单位要注重收集竞赛的图片资料,要及时总结竞赛的成功经验,对典型经验进行概括提炼,积极推广,不断提高竞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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