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湖北交通运输厅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07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关联政策: | 392796 |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认定。随着市场的开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缺乏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我省个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质量低劣,组织的招标投标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主体的异议投诉增多,导致重新评标或招标失败的现象屡见不鲜,加大了项目建设法律及廉政风险。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编制了《湖北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五章四十一条,分别为“总则”、“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与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信用信息管理及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和“其他”。
三、主要特点
1.《办法》符合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在未新增许可、备案等行政手段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
2.《办法》落实了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根据建设信用交通省和我省建设交通强国中信用试点的任务目标,制定信用管理手段。通过采集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应用评价结果,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3.《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能够就目前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设置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一方面有效的保护了专业技术较强、廉洁守法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另一方面限制了无资格、无业绩、无专业人员的“三无”机构,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9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1)3223922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69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