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市交通运输局“四个加强”明纪律、“三个敬畏”转作风

信息来源: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3-04-08

      4月7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作风建设,局党组成员及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各项交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四个加强”、做到“三个敬畏”。
      坚持“四个加强”:即一是加强项目工作推进力度。交通建设项目多,建设任务重,民生保障压力大,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用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全力加快推进2013年交通建设1个港区、2条高速公路、3个物流站场、4条二级路、5条一级路、6项民生工程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顺利推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全系统上下要认真践行和落实中央“八条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对有违反上级规定,一经查实,当事人一律就地免职或辞退;分管领导一律进行诫勉谈话,如一年中诫勉谈话次数达三次的,劝其引咎辞职;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三是加强实绩档案推进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委组织部的挂点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档案》的要求,全面推行实绩档案考评机制,将工作实绩档案覆盖面从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干部,建立不定期总结和点评制度,要养成每天认真记录的习惯,严禁“抢填”、“补填”行为。四是加强明查暗访。局纪检部门将对各二级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及上级各项禁止性规定的遵守落实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动真碰硬,一律进行现场告知、通报并责令整改,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各二级单位也要对其所属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活动。
      做到“三个敬畏”:即一是敬畏权力。领导干部要对权力保持敬畏,常怀敬畏之心,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时自我约束,事事自我鞭策,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应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将其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中饱私囊的手段。要严格按规矩办事、按规则办事、按规定办事,时刻警惕权力异化和权力寻租。二是敬畏民意。天大地大,民意最大。交通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因此,我们要把为民服务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交通工作成效的标准。三是敬畏监督。交通部门是一个执法部门,对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机关要开展定期谈话,警钟常鸣,时常提醒,事前预防。主动接受监督等于自求保护,恶意逃避监督无异于自掘坟墓。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时时修正错误,校正人生的路标。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我们要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起考验,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9  ICP备案: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1)3223922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69号
点击总量: